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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名称: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99号
五、招生专业与计划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条件:已参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10:00至4月2日16:00。
(三)报名方式:考生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四)志愿填报:可选择报考不超过3所高职院校,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填报我校3个专业志愿。
七、退役军人资格审核
填报我校的退役军人须提供“身份证”和“退出现役证明”原件图片,于 2023 年 3 月 28日至4月8日发送至邮箱:lfg13965131624@vip.163.com(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退役军人+姓名+身份证号”)。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划定合格线。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60分)三科内容,总分30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测试,测试内容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
退役军人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参加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职业技能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主要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个模块。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或上机测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时长60分钟;技术技能测试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总分2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具体要求见我校官网公布的《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纲要》。
2)职业适应性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和创新素养、应用分析能力三个模块。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总分3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具体要求见我校官网公布的《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纲要》。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校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校考具体流程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学校测试结果通过学校官网统一公布,如有异议可联系招就处0551-62298688复核。
(五)入学测试成绩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我校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后,入学测试成绩 =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退役军人总成绩以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倍折算。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思想道德素质、科学和创新素养、应用分析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排序仍相同,再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等级)择优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军人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我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4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lfg13965131624@vip.163.com(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5月12日前,我校官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5月16日—17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须知
(一)我校官网是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2298611,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